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茂名校区创新创意产业园对外招标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3浏览次数:104

一、项目地点及现状

项目地点:位于茂名市西城西路6号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茂名校区校内。

项目现状:在茂名校区操场西北面的创新创意产业园,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里面设置大小不一的档口共8个。按相关规定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租赁期为3年。

二、资产评估值

我校已按程序聘请广东启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对我校茂名校区拟创新创意产业园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如下:

创新创意产业园建筑面积350平方米,评估租金为每平方米70/月,每月租金合计24500元,作为上缴财政局的资金依据。

三、招租计划

1、招租方法:采用自主采购方式进行公开竞价招租。分三个包组进行招租,分别如下(从南至北编号):

包组1:1-3号铺,总面积114.8平方米;

包组2:4号铺,总面积105.7平方米;

包组3:5-8号铺,总面积129.5平方米;

2、租赁期限:3年,20253月—20282月。

3、租金缴纳方式:按月转账。

4、学校提供场地,租赁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对中标服务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且与师生生活需求关系密切的服务项目。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在近年来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在以往承租活动中无违规违约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5、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包。

7、绝对服从学校的管理要求。

五、经营范围

允许经营但不限于饮品、水果、烘焙、美发美容、美甲、服饰、饰品、数码产品、鲜花、相馆、打印复印等生活服务类。

不得现场经营熟食类快餐,不得经营日常百货用品,不得从事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电子游戏等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

所有经营项目需向学校报备及审批后方可经营。

六、特别说明

最终承租单位或个人必须由本单位或本人自己经营,未经学校委托管理方(后勤保卫部)书面认可或同意,不得转包或转让所承租房屋。

七、公告期限

本方案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方案有异议,请向后勤保卫部反映。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后勤保卫部

联系地址:茂名校区弘文楼307  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727713523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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